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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通知115年度「生醫創新技術協作平台服務計畫」自即日起受理提案

一、本計畫結合國內法人單位專業能量,建立生醫創新技術協作平台,串接學研需求與法人資源,提供醫療器材及藥物開發之技術加值及商化輔導,協助學研團隊克服技術轉譯與商業化挑戰,加速創新成果落地。

二、計畫徵求已具備初步概念驗證數據之計畫提案,計畫需具創新性並明確界定 技術發展方向及應用目標。

三、計畫類型:依據技術類型區分為醫材領域及藥品領域。

()醫材領域之案源須具概念驗證數據,且規劃開發為符合法規之醫療器材 (Class IIIIII)產品。

()藥品領域之案源須具備先導藥物,具可專利性潛力,並已完成藥理機轉驗 證及初步概念驗證。

四、 計畫執行期程、經費與執行方式

()計畫執行期程:以實際核定日期為準(預計自11561日至116430日止)

()每件計畫申請金額以不超過新臺幣 200 萬元為原則,惟實際經費以審查核定為準。

()由學研醫團隊提案,計畫經費委交法人單位負責執行,團隊於提案過程可逕洽法人窗口,諮詢技術協作服務內容。

1.醫材領域:雛型/原型品製作、驗證 (:安規、電磁、生物相容性等)、臨床前試驗。

2.藥品領域:臨床前藥效驗證、藥物動力學分析、臨床前毒理試驗。

()通過審查之案源須配合執行法人單位繳交季進度報告、期中報告、期末報告及成果展示。

五、申請期程:計畫主持人應於11542()下午5前檢具提案簡報(頁數以20頁為限,不含附件)(附件 1)、案源初始資料表及聲明書(附件2)、主持人個人資料表(C301-303)(附件 3)之電子檔(PDF)於生醫創新技術協作平台服務窗口 (www.bmcc-medtech.org)登錄提案資料(受理日期以登錄完成時間為準),各檔案大小不超過10MB(10,240KB)。通過初審之提案將另行通知複審時間。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將不予受理。

六、檢附計畫徵件申請須知,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國科會網站。

五、本案聯絡人: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國科會生科處劉君儀,電話:(022737-7199E-mailchyliu@nstc.gov.tw



115年協作平台徵案公告
附件1 提案簡報格式
附件2 案源初始表及聲明書格式
附件3 個人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