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內紅字及黃底標示區域為修訂後(差異)重點,填表說明時請務必自行將紅字及黃底去除,以利案件呈審。
【NEW】校務發展項目請購需要分析表_202508(114學年度適用)(2025.8.6更新)
發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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