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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助申請】教育部 115 學年度第 2 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補助申請(即日起至 115/11/23 止)

教育部 115 學年度第 2 學期「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補助申請

📅 校內收件截止:即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止
✈️ 適用出國參賽期間:116 年 2 月 1 日至 116 年 7 月 31 日
🎯 申請對象: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生
💰 補助額度:亞洲最高 1.8 萬/人;美洲/大洋洲/非洲最高 5 萬/人;歐洲最高 6 萬/人

💡 說明與申請規定

為鼓勵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與技藝能競賽,拓展國際視野並強化專業新知,教育部特辦理本補助案。符合資格之同學請於規定期限內備妥申請表件提出申請。

  • 競賽資格限制:參賽組別最近三年參賽國家數,原則上平均需在 10 國以上。非屬國際性競賽、與高等教育無直接相關,或屬表演賽、邀請賽及觀摩賽者,不在補助範圍內。
  • 申請條件(符合其一):
    1. 最近二年內在國內外學術、技藝能競賽有優異名次或事蹟表現者。
    2. 參加全國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獲優異名次經國內賽選拔者。
  • 團體人數限制:團體參賽者,同一競賽、同一隊伍至多補助 5 人。每位學生每年以補助 1 次為限。
  • 自籌款規定:學校自籌款比率應達出國總經費 20% 以上(國內賽選拔經本部同意者除外)。

📝 申請資料與送件方式

請於 115 年 11 月 23 日(一)前 備齊下列資料送至承辦單位,逾時送達、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概不受理:

  1. 紙本資料 1 式 5 份:包含申請表、查核表及佐證資料(競賽介紹、近 3 年參賽國數證明、學生獲獎證明影本等)。
  2. 電子檔:請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 Word/ODT 檔 Email 至教育部承辦人信箱(mi14695278@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