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環境研究院115年9月29日環研氣字第1155112021號函辦理。
二、計畫申請流程、研究主題、計畫審定、申請計畫書撰寫方式等相關規定,詳見「115-116年度計畫徵求書」網址:https://www.nera.gov.tw/zh-tw/news/3074.html。
三、計畫執行期間自115年12月1日起至116年11月30日止,同一計畫不得重複申請補助,屬延續性或受其他機關補助之同質性計畫需於申請文件附上計畫差異說明分析表。
四、每計畫補助經費依類型以新臺幣100萬至250萬元為上限(類型一示範案例上限250萬元、類型二培力案例上限100萬元),補助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及維護費、資料蒐集費、其它研究相關費用及行政管理費等。
五、申請流程及時間:
1.請於115年10月23日上午9時前填寫「長庚大學申請研究計畫提報表」(請至校務資訊系統(iCGU)/線上核簽系統申請,另併附申請資料),115年10月23日中午12時前呈系所主任完成核簽。計畫需經flow系統簽准完成後始可送件申請。
2.請將計畫書電子檔E-mail至 D000021109@cgu.edu.tw 。
3.請於115年10月27日前將書面資料1式8份送達長庚大學研發處。
六、聯絡人:陳誌賢助理研究員,電話:(02)2322-2050分機66904,E-mail:chihhsien.chen@moenv.gov.tw。
※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
※經費結報務請依本校及補助機構之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單位:研發處
承
辦 人:熊吟芳(分機: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