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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16 年罕見疾病防治工作補助計畫」申請,請查照。

一、依衛生福利部115年9月18日衛授國字第1150462755號函辦理。
二、作業須知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29&pid=20330)下載或參考附件。
三、116年補助範圍如下:
(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
(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建議以人為對象之臨床研究、診斷、疾病防治(含倫理議題)與身心靈關懷服務為主,能提供政策參採之研究議題;排除動物及細胞試驗之基礎研究。
(三)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
(四)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交流及宣導(例如:強化民眾之罕見疾病防治相關衛教宣導)。
(五)上述所提計畫研究之疾病應以罕見疾病為主要範圍,如有收案,收案對象以罕見疾病個案為主;若研究之疾病為潛在罕見疾病(及病人),須敘明與罕見疾病防治的關聯性與重要性;與罕見疾病防治工作不相關者,不予補助。
四、計畫期程:
(一)1年期計畫:116年計畫自116 年1月1日起(如逾116 年1月1日,以核定日為起始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多年期計畫:至多 4 年,請申請機構依實際的需求提出整體性之規劃(含預計執行期程及各年度計畫內容)。
五、申請流程及時間:(如有特殊情形,建議事先與研發處計畫聯絡人確認,避免延誤及影響計畫申請)
(一)請於115年10月27日上午9時前填寫「長庚大學申請研究計畫提報表」(請至校務資訊系統(iCGU)/線上核簽系統申請,另併附申請資料),115年10月27日中午12時前呈系所主任完成核簽。計畫需經flow系統簽准完成後始可送件申請。
(二)請將計畫書電子檔E-mail至 jingyue@mail.cgu.edu.tw 。
(三)請依計畫書格式填寫,如申請補助額度在新臺幣300萬元以下,請繳交1式5份及Word電子檔1份;如申請補助額度超過新臺幣300萬元以上,請繳交1式7份及Word電子檔1份。
(四)計畫書請統一左側裝訂,以A4大小直式橫書,並請務必標示頁碼及雙面印刷,另避免以塑膠夾桿文件夾或線圈方式裝訂。
(五)請於115年10月28日前將申請資料送達長庚大學研發處。
六、聯絡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黃先生,電話:(04)2217-2200轉2264。

※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
※申請案經核定後,經費結報務請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