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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與荷蘭研究委員會(NWO)共同徵求2028-2033年雙邊協議國際合作「能源轉型」研究計畫(5年期),至116年3月2日(星期二)上午9點截止收件,逾期歉難受理,請查照。

一、依國科會115年7月29日科會科字第1150053728號函辦理。
二、詳細資訊請參閱: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26d769d9-8f44-46c4-882d-a97716cc82cf?l=ch     
三、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請申請人於規定時程內依序完成下列事項,俾利彙整備函【逾期送達者,研發處歉難受理】:
(一)請於116年3月2日(二)上午9點前依國科會規定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製作合併檔並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繳交送出。
(二)請於116年3月2日(二)中午12點前依校內規定完成研究計畫申請作業:請至iCGU/線上核簽系統進行申請,並請申請人務必確認申請案需於3月3日(三)上午9點前完成所屬各級主管簽核,呈送至研發處研發行政組經辦。(系統網址:https://flow.cgu.edu.tw/bpm,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Dcik6_5UXm3j2PZR_mvUck0rqAiqIDl/view?usp=sharing)
四、注意事項:
(一)專題計畫基本資料表之計畫名稱,請以【臺荷雙邊合作研究計畫-】為首,續寫研究計畫名稱;英文計畫名稱應與荷方所提計畫名稱相同。
(二)計畫執行時間預計自2028年3月1日至2033年2月28日止,為期5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相關計畫申請案將由國科會與荷方NWO兩方獨立進行學術審查,復經雙方共同審議後評定暨擇優補助。
(四)本計畫需由計畫主持人自行尋求合作對象,在雙方提出計畫書前,應經過詳細溝通及討論合作主題及內容,雙方申請計畫之名稱應相同,合作內容應經雙方同意。
(五)申請案若有以下任一情況恕不受理:
1.只有單方提出計畫申請書。
2.超過規定之申請截止日、未依作業程序規定提出。
3.申請資料不全(如:未包括計畫申請書、雙方參與訪問的研究人員履歷、臺荷雙方所提計畫內容基本要項不一致,如:彼方合作主持人姓名、英文計畫名稱等不相同等)。
(六)荷蘭研究委員會(NWO)預定於 2026 年 8 月 28 日(五)召開線上說明會。鼓勵有興趣之研究人員,隨時瀏覽國科會及荷方官網以獲取最新資訊。 
(七)計畫申請:如有特殊情形,建議事先與本校聯絡人確認,避免延誤及影響計畫申請。(國科會線上系統會依申請時程逐步開放,如有疑問請先洽本校聯絡人)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本校聯絡人:施沛蘅,分機:3337,Email:peiheng@mail.cgu.edu.tw 
(二)國科會聯絡人:
1.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695,Email:cmtom@nstc.gov.tw
2.資訊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客服人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
※計畫經核定後應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