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家實驗研究院115年3月3日國研人字第1150100790號函辦理。
二、申請訊息請至國家實驗研究院網站(https://www.niar.org.tw/xmdoc/cont?xsmsid=0I148622737263495777&sid=0Q061733050445385942)查詢。
三、申請資格:
(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
(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四、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5年8月至116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五、申請流程及時間:(如有特殊情形,建議事先與研發處聯絡人確認,避免延誤及影響申請)
(一)本案需經系院校教評會審查通過後始可申請(研究期間非寒暑假者)。
(二)請於115年4月24日上午9時前將申請書電子檔寄至rene@mail.cgu.edu.tw。
(三)休假證明得於到訪前提供。
六、聯絡人:陳怡晴小姐,電話:(02)6630-8239,E-mail:ice@narlabs.org.tw。
※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
※申請案經核定後經費結報務請依補助機構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單位:研發處
承 辦 人:葉美君 (分機 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