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115年2月12日科會科字第1150011921號函辦理。
二、詳細資訊請參閱: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rfpDetail/492d3083-0bc4-4ef1-a3e2-3ba67782aa85?l=ch
三、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請申請人於規定時程內依序完成下列事項,俾利彙整備函【逾期送達者,研發處歉難受理】:
(一)請於115年3月26日(四)上午9點前依國科會規定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製作合併檔並於國科會線上系統繳交送出。
(二)請於115年3月26日(四)中午12點前依校內規定完成研究計畫申請作業:請至iCGU/線上核簽系統進行申請,並請申請人務必確認申請案需於3月27日(五)上午9點前完成所屬各級主管簽核,呈送至研發處研發行政組經辦。(系統網址:https://flow.cgu.edu.tw/bpm,系統操作說明請參閱: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kDcik6_5UXm3j2PZR_mvUck0rqAiqIDl/view?usp=sharing)
四、注意事項:
(一)獲雙邊選定通過之計畫自202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與捷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二)本申請案必須同時由捷方計畫主持人向捷克科學基金會(GACR)提出,雙邊案始予成立,恕不受理下列任一狀況之申請案:
1.僅有單方提出計畫申請。
2.未能於申請截止日前完成線上作業並經執行機關送件。
3.申請資料不全(如:未填寫或上傳「國際合作研究計畫表(IM01-IM04)」或是臺捷雙方所提計畫內容基本要項不一致,如:執行期限、彼方合作主持人姓名)。
4.未能檢附「原計畫」之相關資料(申請書及核定清單)。
5.未依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規範提出申請。
(三)本項共同研究計畫須經國科會與GACR雙方獨立審查後,再共同審議選定補助計畫,故不受理申覆。
(四)計畫申請:如有特殊情形,建議事先與本校聯絡人確認,避免延誤及影響計畫申請。(國科會線上系統會依申請時程逐步開放,如有疑問請先洽本校聯絡人)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本校聯絡人:施沛蘅,分機:3337,Email:peiheng@mail.cgu.edu.tw
(二)國科會聯絡人:
1.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
(1)廖亞旋科員,電話:02-2737-7557,Email:yhliao1@nstc.gov.tw
(2)鄭琇妤小姐,電話:02-2737-7959,Email:hycheng3@nstc.gov.tw
2.捷方聯絡人(GACR):
(1)姓名:Ms.
Eva Molíková
E-mail:eva.Molikova@gacr.cz
(2)Helpdesk for applicants:https://info.gacr.cz/
Tel:+
420 227 088 841
Email:info@gacr.cz
3.資訊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客服人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
※計畫經核定後應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