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至衛生福利部網站(https://www.mohw.gov.tw/cp-7186-84906-1.html)下載或參考附件。
二、計畫執行期間自申請計畫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20日止。
三、申請條件:法人、團體、機關、機構或學校從事研發或製造中藥新藥,有助於提升中醫藥臨床試驗及中藥藥品製造產業發展者,以具備執行臨床試驗資格者為優先。
四、甄選方式:依申請計畫內容,擇優選出3至5件(至多5件)計畫予以補助。
五、須研擬至少2年期研究計畫;若為114年度業經核定辦理計畫之執行延續,須研擬至少1年期研究計畫,第2 年之補助經費,衛生福利部將視申請者第1年計畫執行成果之審查情形而定。
六、申請流程及時間:(如有特殊情形,建議事先與研發處計畫聯絡人確認,避免延誤及影響計畫申請)
(一)請於115年1月19日上午9時前填寫「長庚大學申請研究計畫提報表」(請至校務資訊系統(iCGU)/線上核簽系統申請,另併附申請資料),115年1月19日中午12時前呈系所主任完成核簽。計畫需經Flow系統簽准完成後始可送件申請。
(二)計畫書電子檔E-mail 至 rene@mail.cgu.edu.tw。
(三)請於115年1月19日下午3時前將計畫書1式8份及電子檔光碟1份送達長庚大學研發處,逾期恕難受理。
七、聯絡人: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許國騰先生,電話:(02)8590-7292,E-mail:cmtenors@mohw.gov.tw。
※敬請各研究計畫之參與人員,在申請計畫或從事研究時,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與學術倫理之規定。
※申請案經核定後,經費結報務請依本校及衛生福利部補(捐)助款項會計處理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公告單位:研發處
承 辦 人:葉美君 (分機 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