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依學務處來文之「畢業生致詞代表遴選作業說明」辦理。
資 格:1.應屆畢業生且能參加訓練及典禮者。
2.學業成績為班上前3名或有特殊表現事蹟者。
醫學院推薦人數: 2-3人。
醫學院收件期限:請各學系於114/02/27前將推薦名單及推薦表(附件1)統一送至院方,
俾利辦理後續初審相關事宜。
醫學院初審會議:114/03/05 (星期三) 下午 13:30
(地點:第二醫學大樓一樓院務室)
備註:為避免評選標準不一,
請被推薦的同學請以致詞講稿範本(附件2)為準備方向(可看稿),
就口語表達技巧、情感表達流暢及儀態等面向,進行遴選。
<<獲院初審推薦學生注意事項>>
校複審時間:114年3月下旬
地點:(確定日期及地點請以開會通知單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