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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轉知)【研發處公告】重要通知-長庚大學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課程管道

一、依「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十六點(十)之規定,首次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及研究人員(包含共同主持人、協同研究人員、助理等),需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 二、相關線上課程可至: 1.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 登入說明: A.學生以「必修學生」身分登入,登入帳號為學號,預設密碼為學號後5碼。 B.首次登入之專任教研人員請洽研發處申請帳號(yie1210@mail.cgu.edu.tw)。 2.CITI(Collaborative Institutional Training Initiative) Program (https://about.citiprogram.org/) 註冊使用說明詳如附件(點此處連結),註冊機構別請依說明輸入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wan 而非輸入Chang Gung University。 三、聯絡人:研發處 陳靜怡 分機3661
2024.03.29
最新消息
02

Q:受試者保護辦公室扮演的角色?

受試者保護辦公室之職責為確保本校所有人員遵守相關法律及倫理標準,訂立相關保護措施以保護參與人體研究受試者之權利、安全及福利。受試者保護辦公室並接受研究參與者、研究人員及其他人士,就受試者保護業務提出建議、諮詢或申訴。
2024.01.30
Q&A
03

Q:申訴處理作業流程為何?

受試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填寫長庚大學人體研究受試者申訴表(於下載專區下載),或可透過電話經由本辦公室經辦人員代填,處理表將呈報受試者保護辦公室執行秘書及辦公室主任,並請計畫主持人於七日內回覆擬處理方式。由辦公室經辦人員或執行秘書調查狀況,記錄處理情形及結果於申訴處理表中,並將處理結果回覆受試者(申訴者)。
2024.01.30
Q&A
04

Q:如何聯繫受試者保護辦公室?

受試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如對其參與研究計畫之自身權益或福祉有疑慮時,或因參與研究而受害時,可向本校受試者保護辦公室提出申訴。 申訴專線:03-2118800轉5153 E-mail:hrpp@mail.cgu.edu.tw 地址:33302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 長庚大學受試者保護辦公室收
2024.01.30
Q&A
05

Q:學生可以為計畫主持人嗎?

依長庚醫療財團法人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的規定,學生在申請人體研究計畫時,無法申請為計畫主持人,須由老師(主持人)的HIS帳號登入HRPMS系統申請,再將學生列為代理人,之後學生登入後也可對案件做編輯或修改。
2024.10.15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