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試者申訴諮詢專區
發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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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試者申訴流程圖
本辦公室經辦受理申訴案件後,立案知會辦公室主管及蒐集相關資訊,並同步知會計畫主持人,計畫主持人須於七個工作日內填寫「長庚大學人體研究受試者申訴案計畫主持人說明處理表」回覆本辦公室處理方式。
此處理方式將經由本辦公室主管決議是否執行進一步處置(若評估為重大案件,由辦公室主任確認後提報校長),本辦公室經辦將處理過程及結果紀錄於「長庚大學人體研究受試者申訴處理紀錄表」呈報辦公室主管,並將此結果回覆該案申請者。諮詢/申訴專線:(03)2118800 分機5153
諮詢/申訴信箱:hrpp@mail.cgu.edu.tw
地址:33302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9號 管理大樓12樓 受試者保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