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辦法發明(創作)人因專利申請時效因素需先行提出官方申請專利者,仍需以本校名義及委辦本校合約事務所提出申請專利,發明人須先行自付申請專利費用全額予事務所,於收到智慧財產局申請官文後半年內,發明人應填具長庚大學專利時效先行申請表,說明其急迫性理由(如參展、已進行技術移轉談判、申請公部門相關創業計畫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研發成果評量委員會」審議通過屬急迫性理由先行申請者,依本校專利辦法第七條規定依比例辦理退費及分攤後續專利費用;經審議屬非急迫性理由先行申請者,接管前已發生之費用由發明 人自付全額及不退費。 (2022年10月4日公告實施)
*先行申請提案表單,請下載以下2個必填表單填寫及簽名:
專利時效先行申請表(表092000206) doc檔案/odt檔案
自付比率同意書(表092000204) PDF檔案
--發明人中有非本校教職員工生及非本校專任人員(*如無則不需),需另下載以下2個表單填寫及簽名:
長庚大學發明人研發成果聲明書 doc檔案/odt檔案
委託長庚大學代辦專利申請授權書 doc檔案/odt檔案
--如需新增校外申請權人共有專利(*如無則不需),需另下載以下1個表單填寫及簽名:
長庚大學新增申請權表 doc檔案 /odt檔案
備註:
1.有任何專利提案程序及表單問題可先電詢技轉中心張廷甄組員,分機:3201。
2.以上文件填妥可先mail給技轉中心張廷甄組員sala.chang@mail.cgu.edu.tw確認後,再印出各1份簽名,正本紙本提交給技轉中心張廷甄組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