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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業洽函庚大總洽第T23409C699號,法務說明本校簽約對象應由保密當事人討論後決定,如合作廠商同意校方主體不用簽署,則由實際接觸機密資料的當事人(老師及學生等)與合作廠商簽署即可。

如需加入本校為簽約一方,提供三方(本校,本校保密當事人及廠商)保密合約範本供老師研發團隊等與非企業內公司簽署用,本校保密當事人(老師及學生等)需加入共同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