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115學年度第2次轉所申請公告

申請期限:

  • 申請期限:115年5月25日至115年5月29日。

轉入本所申請

  • 甄試方式:面試(面試時間預計於6月初)。
  • 佐證資料:
  1. 學業成績單(學士班及碩士班) 
  2. 自傳(含申請動機與研究計畫) 
  3. 未來指導教授同意書:請先取得本所教師同意
  • 申請方法:申請表及以上佐證資料繳交至研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