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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學期獎助學金續領/114-1 補領申請公告(2/26截止)

本所第二學期獎助學金 114-2 續領114-1 補領 申請已開始受理,請有意申請之同學留意以下內容。

申請時程

即日起至114 年 2 月 26 日(四)前。
(114-1 補領作業併同 114-2 續領申請時程一併辦理)

114-1補領申請

申請資格:
通過以下英文門檻:iBT托福61分以上、ITP托福500分以上、TOEIC 650分以上、IELTS 5.0級以上、外語能力測驗(FLPT-English)平均65分、或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檢測(Linguaskill Business145分以上(原劍橋博思國際職場英語能力測驗(BULATS45分以上),
注意:英文能力通過日期須在第一學期結束前

申請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
2. 英文能力證明影本(需載明通過日期)

114-2續領申請

申請資格:
1. 第一學期已通過審核之學生。
2. 符合本次補領資格並遞交補領申請之學生。

續領條件:
1. 學期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
2. 
通過上一學期之書報討論。
3. 
取得指導教授推薦信函(無格式限制,可參考附件)

申請文件:
1. 獎助學金申請表
2. 指導教授推薦函
3. 研究進度報告(口頭報告總評表)
4. 每月實驗工作紀錄影本(正本學生自行留存),需累計達8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