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加租用期間彈性:考量逾半數使用者連續租用二個學期,租用期間由單一學期制,調整為可選擇學期或學年制。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後全文。
(二)調漲收費標準:參酌他校收費標準,每學期租金由100元調升為200元,並新增學年租金為400元;押金由100元調升為200元,以提升制度彈性並兼顧管理成本。
(三)增訂忘記密碼協助開櫃管理機制:明定經本館查驗租用者身分無誤後協助開櫃,每學期免費開櫃上限為2次,逾次數者參酌他校規定每次收取50元費用。
(四)增訂委託代理退櫃機制:明確規範委託授權及身分驗證程序,並訂定授權書格式,以提升作業彈性與便利性。
(五)增訂免責事項:明確規範使用責任及館方管理權限,作為必要時開櫃檢視之依據,以維護公共安全與管理秩序。
(六)增訂禁止事項:規範置物櫃使用行為,防止不當或違法使用,並確保館舍安全與設備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