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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室

  • 2024

    02.15

    實驗性廢棄物之滅菌處理流程-消毒室

    公告:實驗性廢棄物之滅菌處理流程 主旨:針對實驗性廢棄物之滅菌處理流程,進行全校性公告作業。 說明:為確保實驗性廢棄物進行滅菌之安全性並落實推廣節能減碳政策,擬公告感染性廢棄物進行高壓滅菌處理原則,請本校各單位配合。 一、 常見感染性可燃之廢棄物,包含直接接觸檢體或樣品之塑膠吸管或裝盛容器及固態培養基等。    處理方式:請確實將不含液體但可燃之感染性廢棄物集中回收於紅色滅菌袋,若含固態培養基且可燃之感染性廢棄物則先集中回收於紅色滅菌袋內,再置於另一個紅色滅菌袋內綁緊,運送至滅菌室進行高壓滅菌,再由環保公司運送統一焚燒。  二、 不可滅菌之實驗廢棄物: 1.  含酸、鹼有機溶劑,含氯漂白水或含次氯酸溶液,滅菌會造成有毒氣體產生並造成滅菌鍋本體腐蝕。    處理方式: 請確實進行廢液分類回收處理(依照學校有機溶劑回收辦法執行)後,將可燃性之容器、實驗器具等集中至紅色滅菌袋後,運送至滅菌室回收車,不須經高壓滅菌,再由環保公司運送統一焚燒。 2.  含石蠟(Paraffin)包埋之組織樣品,因含有二甲苯(Zylene),高壓滅菌會產生致癌有毒氣體,而石蠟經氣化冷卻後對滅菌鍋本體會造成管路阻塞。    處理方式:將含石蠟,可燃之廢棄物集中至紅色滅菌袋後,運送至滅菌室回收車,再由環保公司運送統一焚燒。 3.  非感染性實驗廢棄物:常見為實驗試劑、細胞培養用塑膠耗材之外包裝紙類或塑膠袋,或操作非感染性實驗塑膠手套及提供擦拭用之擦手紙等,並不具生物感染危害性不需滅菌,同時可有效減少滅菌鍋使用量,減少用電及碳排放。    處理方式:應集中在紅色滅菌袋後,運送至滅菌室回收車,不須經高壓滅菌,再由環保公司運送統一焚燒。  三、 廢棄物分類處理原則依參考文獻(詳附件說明)作為訂定依據,並由研發處與環安室共同制定本施行廢棄物分類處理原則,滅菌室人員將每日進行抽查,若發現未配合或違規者將送校長室議處。

  • 2024

    02.15

    含石蠟的廢棄物

    因石蠟包埋生物性樣品或含石蠟的廢棄物,經高壓滅菌會釋放有害物質並造成高壓滅菌器管路阻塞,即日起暫停該類廢棄物的滅菌工作。請各實驗室將含石蠟的廢棄物獨立放置於滅菌袋暫存,待校方釐清最佳銷毀方法與相關法規後,再另行公告後續處理事宜。

  • 2024

    02.15

    請預約精確數量並將感染性廢棄物於時間內送達

    一、消毒室之感染性廢棄物滅菌分三個時段:9:30、12:30、14:30,請預約各時段之使用者務必於各時段10分鐘前送達消毒室,並將廢棄物裝不超過八分滿且確實將袋口綁緊綁好,廢棄物裝袋量之參考詳如附件一。 二、為了各使用者都能利用消毒室電子化預約服務,若實驗室或單位預約之實際丟棄數量未達預約數量之70%(例如預約5包只丟3包,僅60%)且一個月內達2次記錄,消毒室將禁止該實驗室或該單位兩週的預約。 公告單位:研發處貴重及共同儀器中心 承辦人:温宜霖 電話:413-5256

  • 2024

    02.15

    廢棄物內嚴禁有機溶劑與強酸強鹼液體

    廢棄物內嚴禁有機溶劑與強酸強鹼液體存在,違者將遭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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