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爭取與永續發展及能源科技相關之外部產學計畫,學校規劃提供計畫相對獎勵補助,協助計畫執行與推動,敬邀各位師長合作申請。
一、補助內容:
本獎勵補助以產學計畫之原撥給學校管理費部分(管理費之50%)作為相對補助款上限。凡向校外成功爭取與本中心推動重點相符之產學計畫,並以永續研究中心為立案單位,經中心主任認定後,得核撥相對補助款(114年總額度上限200萬元)。
二、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
三、申請流程:
1.登入「線上核簽管理系統」
2.點選「線上表單」→「0000共通作業」→「校內便簽」→填單
3.作業表單別選擇:
▪ 00-29(超過10萬元以上)
▪ 29-01(10萬元以下)
※ 請參閱填寫範例
4. 附件之[長庚大學執行產學合作計畫申請表]中的單位填寫: [永續發展與能源科技研究中心]作為執行單位之依據。
5. 申請人請填寫「永續發展與能源科技研究中心獎勵與中心發展重點相符之【產學合作計畫】說明表」,並作為附件檢附。
6. 點選 加簽人員:2AYW研發處永續發展與能源科技研究中心 邱姿螢,加簽送出此申請。
四、聯絡方式:
如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永續與能源研究中心-邱姿螢助理,分機3744。
歡迎老師共同推動本校在永續與能源領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