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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學、碩學程甄選

一、申請日期:11541日起至531日。
二、甄選名額:2名。
三、甄選標準:

  1. 凡本校大學各學系三年級以上()學生,得申請參加本所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
  2. 甄選方式:書面審查(佔總成績50%)、面試(佔總成績50%)

四、繳交資料: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需有系級排名、百分等級)
  3. 個人簡歷
  4. 自傳
  5. 報考動機與讀書計畫(A4二頁以上)
  6. 推薦人名冊(三名以上)及其中一位之推薦函一封
  7.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獲獎紀錄、專題成果報告、論文發表等)

備註:

經甄試通過正式取得預研生資格後,修業規定如必選修科目表。

若該申請學期,有任一必修課程不及格者,或轉學()生未達修畢該系一至三年必修專業課程且及格者,則取消預研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