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碩學程甄選
發布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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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日期:115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二、甄選名額:2名。
三、甄選標準:
- 凡本校大學各學系三年級以上(含)學生,得申請參加本所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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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方式:書面審查(佔總成績50%)、面試(佔總成績50%)
四、繳交資料:
- 申請表
- 歷年成績單(需有系級排名、百分等級)
- 個人簡歷
- 自傳
- 報考動機與讀書計畫(A4二頁以上)
- 推薦人名冊(三名以上)及其中一位之推薦函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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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如、獲獎紀錄、專題成果報告、論文發表等)
備註:
經甄試通過正式取得預研生資格後,修業規定如必選修科目表。
若該申請學期,有任一必修課程不及格者,或轉學(系)生未達修畢該系一至三年必修專業課程且及格者,則取消預研生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