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肺癌篩檢計畫」之篩檢資格對象合約及醫院名單
發布日期: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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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篩檢-補助相關說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一、補助期間: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為止。
二、補助項目: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檢查。
三、補助金額:
(一)全額補助新臺幣3,800元整;部分補助2,000元整(尚須繳納自費固定差額1,800元予合約醫院)。
(二)排檢及檢查當日不收取掛號費。
補助對象:設籍桃園市,40歲以上具有「菸品暴露」、「相關疾病史及家族史」、「職業暴露」及「空污及油煙」等4大類危險因子的市民及其他族群等對象。
肺癌四大高風險族群(全額補助).jpg
申請方式
合約醫院名單
肺盡心思保護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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