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0月最新修訂保安計畫】 依據《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47-1條規定, 第一類或第二類密封放射性物質之保安計畫依相關法規撰寫。 為確保更加安全的環境,已於114年10月完成最新的保安計畫修訂。 如有任何問題請聯繫環安室楊小姐 分機#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