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安證書 1.申請時間 輻安證書屆期前三個月至六個月開始申請換發。 2.查詢積分 積分查詢可至核安會網站, 路徑:【核安會網站→ 輻射防護 → 輻防及輻安積分查詢】 3.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路徑 路徑:【核安會網站→ 輻射防護 → 輻射安全證書→輻射安全證書(期滿或逾期換發)】 4.如為本校輻射工作人員,發放證照時請複印一份並送至環安室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