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輻安證書換發

輻安證書

1.申請時間

輻安證書屆期前三個月至六個月開始申請換發。

 

2.查詢積分

積分查詢可至核安會網站,

路徑:【核安會網站→ 輻射防護 → 輻防及輻安積分查詢】

 

3.核能安全委員會網站路徑

路徑:【核安會網站→ 輻射防護 → 輻射安全證書→輻射安全證書(期滿或逾期換發)】

4.如為本校輻射工作人員,發放證照時請複印一份並送至環安室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