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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教育訓練

依據「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

實驗室新進人員應接受實驗室生物安全課程至少8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每年應取得實驗室生物安全持續教育至少4小時。

壹.線上生物安全教育訓練:為利實驗室工作人員隨時進行實驗室生物安全終身學習教育,本署特製作一系列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數位學習課程,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中心「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提供各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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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數位學習課程主題、名稱及時數如下表:


課程收尋: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