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校「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辦法」及「技術移轉利益衝突迴 避準則」,並自發布日2025年12月4日起施行,請查照。
發布日期: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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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正重點如下:
(一)「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辦法」修正部分文字,並明訂審議專利是否繼續維護前,應先行辦理授權使用或技術服務之效益評估,並依循內部程序進行研發成果讓與相關評估及公告。
(二)「技術移轉利益衝突迴避準則」修正部分文字,並修訂關係人定義及當事人迴避範圍。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辦法全文。
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辦法
專利申請及維護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技術移轉利益衝突迴避準則
技術移轉利益衝突迴避準則修正條文對照表
公布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