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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校「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辦法」暨「技轉智財推廣有功人員獎金核發作業要點」新訂案,自發布日2025年12月4日施行,請查照。

一、旨揭規章業經114年11月25日行政會議通過。
二、修正重點如下:
(一)「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辦法」修正部分文字,並明訂讓與或授權對象及其態樣之相關機制,及規範本校權益收入淨額提撥一定比率獎勵技轉智財推廣有功人員。
(二)「技轉智財推廣有功人員獎金核發作業要點」係依前項辦法新訂,適用對象為本校行政人員且對本校簽訂之技術移轉案件具有廠商媒合、智財協商、技轉談判或合約成案之個人實質貢獻項目中至少具有其中一項者。
三、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辦法全文。
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辦法
研究發展成果及技術移轉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技轉智財推廣有功人員獎金核發作業要點
技轉智財推廣有功人員獎金核發作業要點新訂案逐條說明表
公布函-庚大字oN141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