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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訂「長庚醫學研究計畫補助費作業管理辦法」,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一、長庚醫院115515日修訂「長庚醫學研究計畫補助費作業管理辦法」(如附件一)
二、本次修訂重點列述如下:
修訂每一補助費帳號最多得聘任專任人員1名及兼任及兼任或臨時人員2名,聘期依據實際徵求計畫準備期最長不超過一年,以不得連續聘任為原則。傑出研究人員獎勵經費不在此限。
三、修訂後辦法詳如【附件一】,修正前後對照表詳如【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