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科會115年2月23日科會科字第1150012359號函辦理。
二、申請人資格(會議主辦人):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
三、申請資格條件:
(一)研討會辦理時間須於115年4月1日至116年9月30日期間。
(二)授權主辦或合辦之國際性學術組織須經國科會認可,且至少應有2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
(三)研討會之籌辦及國內學界參與層面應具有全國性,且須公開徵求論文或邀請發表論文。
四、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以及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所揭示之合理調整精神,申請案得依實際需求編列托兒服務或無障礙措施經費。
五、補助項目以原計畫申請書所提費用項目為限,得於核定之總金額內調配使用,不得用於非關本研討會之支出、購置設備或印製紙本論文集;本補助案屬專款專用,不得流用至其他補助案,亦不得轉作其他用途;補助經費之支用須符合政府法規。
六、相關資訊請至國科會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七、申請流程及時間:(如有特殊情形,建議事先與研發處聯絡人確認,避免延誤及影響申請)
請於115年3月27日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於115年3月27日下午3時前將申請書第1頁(空白處簽名,掃描檔即可)送達長庚大學研發處。若有學校配合款補助,請提供核准文件影本。
八、國科會聯絡人:
(一)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洪小姐,電話:(02)2737-7561,E-mail:yth@nstc.gov.tw。
(二)線上系統操作問題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2,E-mail:misservice@nstc.gov.tw。
※申請案經核定後,經費結報務請依「國科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單位:研發處
承 辦 人:葉美君 (分機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