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中央研究院115年2月10日學術字第1151400248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組織法之法定任務,並加強與大學的合作與互動,特設立「中研學者計畫」,獎勵中央研究院及國內大學副研究員或副教授以上編制內專任人員執行原創性的研究計畫,獲選者於執行計畫期間稱為「中研學者」。
三、申請人資格:
(一)申請人年齡須在55歲以下,須為民國61年(西元197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執行國科會個人型大型研究計畫,與本計畫執行期間不得重疊超過1年7個月,前述計畫以徵件說明為準。
四、計畫執行時間:自116年1月1日起至120年12月31日止(五年期)。
五、本計畫為個人型研究計畫,以5年為期,每年擇優核定至多6名院外中研學者,每件計畫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800萬元研究經費,執行期間中央研究院並額外核給研究經費10%為所屬學校執行本計畫之管理費。
六、為加強雙方合作及交流,獲選人於計畫執行期間須合聘至中央研究院,申請領域請參酌中央研究院數理科學、生命科學及人文社會科學3學組各研究所(中心)相關之研究領域(https://www.sinica.edu.tw)。
七、申請流程及時間:(如有特殊情形,建議事先與研發處聯絡人確認,避免延誤及影響申請)
(一)本計畫採推薦制,每校至多推薦5名(領域自選)。
(二)請各學院或一級研究中心於115年4月22日前將長庚大學計畫推薦申請表(如附件)送達研發處,以便呈送校長擇優推薦。
(三)獲推薦人應於115年4月30日17時前於「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管理系統」( https://asms.sinica.edu.tw/ )線上提送申請意願書,逾期恕不受理。
(四)中央研究院將於115年6月中旬通知意願書審查結果,通過者應於115年7月15日17時前線上提送完整計畫申請書。
八、徵件說明、申請意願書、計畫書表格及審查重點等,請至中央研究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網站參閱下載(網址:https://daais.sinica.edu.tw/posts/169569 )。
九、中央研究院各學組承辦人聯絡資訊:
(一)數理組:曾女士,電話:(02)2789-9386
(二)生命組:簡女士,電話:(02)2789-9676
(三)人文組:趙女士,電話:(02)2789-8067
(四)E-mail:assa@gate.sinica.edu.tw
公告單位:研發處
承 辦 人:葉美君 (分機 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