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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組別
復健科學博士班
招生名額
一般生3
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公立或私立大學院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之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2.符合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班之規定者。
 
 
 
 
  
 
一、資料審查(佔50%)
(下列資料須於報名時同時繳交)
1、大學與研究所之成績單。
2、碩士論文及其他已發表之著作。考生若為碩士班應屆畢業生,可繳交研究成果報告。
3、推薦函二封。
4、個人履歷表、未來欲研究題目與計畫書。
6、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包括學術獲獎事蹟、專利、參加學術研討會等證明)。
 
二、口試(佔50%)
 
 
 
一、本所經教育部97年6月16日台高(一)字第0970104762A函核准成立。畢業時授予理學博士學位。
二、口試前請準備10分鐘有關研究主題或博士班研究計畫之報告。請於面試當日攜帶檔案(USB)進行面試報告。
三、口試評分項目包括:專業知識、思考邏輯與研究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