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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獎徵文】「第十八屆長庚文學獎」徵文比賽,收件至10/12(日) 24:00止,歡迎本校同學踴躍參加!


§ 第十八屆 長庚文學獎徵文比賽 §

壹、 主辦單位:長庚大學


貳、 承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參、 舉辦宗旨:為提升本校學生文學創作風氣,以厚植人文素養、強

化長庚辦學精神及職場倫理、涵泳道德情操為宗旨

肆、 參加對象: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但應屆畢業生於6月底前投稿,仍具參賽資格

伍、 徵稿項目:

(一)  短篇小說組:五千字至二萬字

(二)  散文組:二千字至四千字

(三)  新詩組:四十行以內(含空行)

陸、 獎勵:

(一)  短篇小說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二萬元獎狀一

第二名: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

第三名: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狀一

  作:三名,獎金每名參仟元,獎狀一

(二)  散文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

第二名: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狀一

第三名:一名,獎金六仟元獎狀一

  作:三名,獎金每名貳仟元,獎狀一

(三)  新詩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

第二名: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狀一

第三名:一名,獎金六仟元獎狀一

  作:三名,獎金每名貳仟元,獎狀一

收稿事項: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1012() 24:00截止。

(二)收件地點:管理大樓八樓通識教育中心「人文科教學觀摩室」或擲入本中心信箱區「文學獎投稿信箱」。

(三)收件規格:文稿不得書寫作者姓名或筆名,請wordA4規格直式橫書,文字請使用標楷體(12號字)書

寫,並填寫活動網頁下載之「報名表」。

(四)投件方式:兩項擇一

1、紙本報名:紙本作品一式三份,填妥報名表,連同電子檔(光碟)逕交或郵寄本中心「文學獎投稿信箱」。

    2、電子報名:傳送作品、報名表(需含照片圖檔)電子檔至:D000017210@cgu.edu.tw,以收件電腦時間為準。

       為避免可能疏失,上述投件方式必須收到承辦單位回覆通

       知,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篇數限制:每人限投二組,每組限投一篇。

(六)電子檔規則:舉例如下

1、報名表:  中醫一 李大明 報名表

2、作品檔:中醫一 李大明 實習日記 新詩組

(七)來稿請於信封註明「長庚文學獎徵文稿件」、投稿人「姓名」及「應徵項目」,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柒、 評選方式:邀請各專業教授及作家擔任評審委員。

(一)  初審:11410月下旬完成。(論述組初審即完成決審)

(二)  決審:11411月底前完成,採公開決審評委會議方式進行。

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承辦單位保留修改徵文及活動辦法之權利。

(二)  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多投或修改得獎舊作,且須未曾發表者,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代筆或抄襲等,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決審委員決定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額。

(四)  預定於12月舉行頒獎典禮(確切時間將公佈於活動網站),得獎者未到場,且未請人代理出席領獎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

(五)  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生活照及得獎感言,需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交。

(六)  得獎人獎金依本國稅法規定需扣繳所得稅(稅額以當年度財政部調整公佈為準);另因應政策規定,個人所得總獎金超出新臺幣二萬()者,亦代扣1.91%作為健保補充保費並由得獎人提供獎金收據所需之印花稅票

(七)  有關長庚文學獎最新消息,請至通識教育中心-文學獎網頁查詢或洽聯絡人通識教育中心人文藝術學科楊志華助理(分機3588,電子信箱:D000017210@cgu.edu.tw)。

附件一 第十八屆長庚大學文學獎徵文比賽 報名表
附件二 第十八屆長庚文學獎徵文比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