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計畫口試
發布日期: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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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資格考後提出,入學後八學期內完成。
1.提出指導教授申請:icgu(校務資訊系統)àCGU Flow 線上核簽系統à線上表單à教務處à038A指導教授申請
2.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時間及地點,並通知系所秘書協助借用教室。
3.繳交「論文研撰計畫表」、「研究計畫口試申請表」至所辦。
4.口試當天應備妥:
□「研究計畫口試總評表」(一份)
□「研究計畫口試評分表」(份數視委員人數而定)
5.口試完當天請繳回「評分表」與「總評分表」至所辦,才算完成研究計畫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