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到主要內容

完成資格考後提出,入學後八學期內完成。

1.提出指導教授申請:icgu(校務資訊系統)àCGU Flow 線上核簽系統à線上表單à教務處à038A指導教授申請

2.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時間及地點,並通知系所秘書協助借用教室。

3.繳交「論文研撰計畫表」、「研究計畫口試申請表」至所辦。

4.口試當天應備妥:

「研究計畫口試總評表」(一份)

「研究計畫口試評分表」(份數視委員人數而定)

5.口試完當天請繳回「評分表」與「總評分表」至所辦,才算完成研究計畫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