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長庚醫院合聘申請審查重點,請申請人留意。
發布日期: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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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聘
1.合聘老師須為在職專任編制內人員,已退休或離職者將不予合聘。
2.合聘之成效指標設定須至少符合院方目標值。
3.若以「合作計畫」為合作項目,請提早進行申請作業,並補充說明目前已合作情形,若為展延之計畫不予認列為合作項目及目標值。
4.若以「共同發表論文」為合作項目,申請人或合作院方人員須有一位為第一/共同第一/指導/共同指導作者,且發表日以線上出版時間認列為原則。
●續聘
1.須評估前期合聘成效,如未達成自訂KPI,將暫緩續聘至少1年。
2.若以「共同發表論文」為成效指標,僅認列合聘期間內已被接受或正式發表之SCIE論文(投稿中、審查中不予認列);有關期刊之領域排名及引證係數認定,以JCR最新公告為準。
3.若以「共同申請專利」為成效指標,專利申請人須包含醫院機構名稱,方可認列。
●停聘後再申請續聘(包含到期後中斷再申請):須評估前期成效及過去一年合作情形,為符合實質合作之精神,建議應有論文發表及執行中計畫,再提出續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