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使本校研究計畫於申請、執行、人事聘任、經費核銷、結案及爭議處理各項分層負責之行政作業有所遵循,特定本程序。 二、本程序於101年10月29日(星期一)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本校聯絡人: 陳靜怡分機3661 長庚大學研究計畫執行行政程10111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