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碩、博士學位考試注意事項

一、依本校碩、博士班研究生論文撰寫辦法規定,研究生應於各系所學位學程規定期限內,選定論文指導教授。請研究生至「iCGU(校務資訊系統)-線上核簽系統CGU-Flow」提出038A指導教授申請,完成申請後,才能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二、依本校碩、博士學位考試實施辦法辦理規定,學位考試申請分二階段,請至「iCGU(校務資訊系統)-線上核簽系統CGU-Flow」提出:
(一)第一階段-011A成績審核申請:
1.送出申請單截止日(不包含審核時間)為113年11月30日,審核通過者,得申請第二階段。
2.附件請上傳:□歷年成績單、□當學期選課清單(無則免)、□臺灣學術倫理教育修課證明(自105學年度(含)起入學生)、□課程免修證明(無則免)、□簽呈(無則免)、□博士資格考核通過日期及文件、□所上指定繳交資料(無則免)。
(二)第二階段-035A學位考試申請:
1.送出申請單截止(不包含審核時間)為113年12月31日。
2. 附件請上傳:□英文通過證明(碩士在職專班免)、□所上指定繳交資料(無則免)。
(三)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本學期學位考試成績繳交截止日為114年1月24日(星期五),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學位證書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學生應完成「論文原創性比對」,供學位考試委員參考。
四、更多學位考試資訊及系統操作說明,請由教務處網頁「畢業資格/離校」項目,選擇「研究生學位考試資訊」瀏覽。

公告單位:教務處
承辦人:林玉玫
聯絡分機:413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