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Jan. 13

產業新尖兵計畫-淨零數位建設BIM建築/機電實務應用班

為厚實國家淨零建築排放路徑永續人才養成,辦理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新尖兵計畫-淨零數位建設BIM建築/機電實務應用班」,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待業青年」或「非日間部學生」(無勞保),符合資格者繳交自付額1萬元(結訓符合條件可申請分署補助),錄訓並提供每個月八千元學習獎勵金及給予參訓學員勞工保險,檢附本中心開設新北BIM教育訓練活動宣傳訊息,敬請惠允轉知所屬單位、貴校校(系)友會,可協助公告宣傳,並鼓勵就職前參與實務訓練,歡迎報名,請查照。 一、旨揭共同推廣淨零建築及建築能效評估重要性,強化產業永續人才的儲備與進用,本中心規劃淨零數位建設BIM建築/機電實務應用班於4月11日(新北/第6梯次)開課,為協助建設產業辦理待業人員進修訓練,提升人力素質,唯一提供BIM雙刀流人才養成,完訓後,免費參加BIM建築資訊模型工程師認證考試及媒合就業,歡迎符合資格待業青年,請先至台灣就業通網站(https://elite.taiwanjobs.gov.tw)報名(新北名額20位,額滿為止),課程大綱介紹及申請說明宣傳海報,歡迎自行下載使用,新北課程下載點(https://reurl.cc/KdlYye)。 二、續前說明;新北開課期間學習實務製圖的寶貴經驗,熟悉業界常用Revit BIM製圖軟體,成為一位合格BIM建模員,同時產業媒合機制將對完訓的同學,進行企業人才徵選,敬請把握難得機會。 三、另為協助建設產業辦理在職人員進修訓練,若有興趣申請之企業員工或產業專班,請至本中心課程網站(https://bimstudio.tabc.org.tw/)報名,或聯繫02-86676111#155
Jan. 07

【國際事務處-校外經費公告】教育部114年度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開放申請

一、 依據及目的 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透過國際合作計畫,選送學生海外實習(不含大陸地區及港澳),促進學用合一與職涯輔導 二、 選送學生資格 1. 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於臺灣,鼓勵選送原住民及新住民子女,並得遴選他校學生。 2. 限制:同教育階段未曾獲補助,且不得領取其他政府出國補助。 3. 語言要求:以等同多益 700 分以上為原則,英文檢測考試依照本校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辦法所訂。 三、 實習國家 1. 選送學生赴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十八國之一者,僅限申請「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2. 赴其餘國家者,僅限申請「學海築夢計畫」。 四、 本校作業流程 1. 一月底(前):計畫主持人將計畫書送所屬系所辦公室進行審查。 2. 二月底(前):學院將審查通過名單、計畫補助優先次序及經費等,一併繳交至國際處。 3. 三月底(前): 國際處召開校級會議完成校內「學海築夢計畫」複審及排序,以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複審,並函送教育部申請。 4. 第二次甄選將視教育部通知開放作業。 五、 結果公告 教育部預計於114年5月31日公告補助名單。學海築夢計畫,由國際處於教育部公告後兩周內召開校級審查會,分配各子計畫實際補助金額;新南向學海築夢補助金額由教育部核定。 六、 相關資訊 1. 校內各階段詳細說明及相關表單,請參閱國際處網站: https://www.cgu.edu.tw/oia-ch/Subject?nodeId=15728。 2. 教育部國內大專院校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3. 114年教育部學海計畫-要點說明簡報及系統操作說明簡報下載網址: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news.detail/sn/376 公告單位:國際事務處-校外經費 承辦人:張又仁 聯絡分機:409-3049
Jan. 07

113學年度第2學期本國生「碩、博士班獎助學金」

一、依本校「碩、博士班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舊生: (一)113-1為受獎生且符合續獎資格者本學期免提出申請。 (二)復學生、符合補發資格者、曾為受獎生且本次符合續獎資格者等,請於114年2月21日(星期五)前,檢具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向就讀原系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視同放棄。 (三)113學年度入學之生活費獎助學金尚有缺額可申請:博士生52名、學碩士學程生25名、非學碩士學程生3名。 三、113-2新生: (一)為公平審核本校碩、博士班獎助學金獎助對象,經同意提前113-2入學且於入學前符合獎助相關資格者(含入學前五年內獲得相關英文能力成績證明),應另依公告規定及時間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提出申請。 (二)博士生:113-2入學且非依本校外國學生招生規定入學之博士班一般生(非在職進修)且無支領其他同性質獎學金者,本學期免申請學雜費獎助學金(已預設免繳納)。 四、注意事項: ※若有校外計畫經費補助(碩士生如記憶體專業學程獎學金、MS/MBA雙碩士人才培育計畫;博士生如「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龍躍博海獎學金、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除學雜費獎助學金外,不得重複領取生活費獎助學金。 ※如依本校「學生出境期間學業學籍處理辦法」規定出境者,不再額外發放學雜費獎助。 ※相關申請表將於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二時起公告於教務處網頁首頁→服務簡介→入學與註冊→研究生獎助學金,請同學/系所自行下載列印。 公告單位:教務處 承辦人:林玉玫 聯絡分機:413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