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重要公告】送審國立臺灣大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REC)申請倫理審查須知

轉知【重要公告】送審國立臺灣大學行為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REC)申請倫理審查須知

1、請優先採郵寄送件,現場送件一律彌封置於卓越研究大樓1樓警衛室;

2、暫停新案送審相關之電話諮詢,惠請申請人上網詳閱本中心網頁之送件說明;

新案送件:https://ord.ntu.edu.tw/w/ordntu/info_20080616581743174

Q&A:https://ord.ntu.edu.tw/w/ordntu/info_20082319271076440

3、僅服務本校與現有北區保護研究參與者聯盟合作夥伴,不再受理個案委託審查,不新增簽署機構委託審查協議。

所有送審案件,依送達先後排序開案,行為社科研究倫理中心與行為社科倫審將盡力依SOP辦理,若申請人無法接受依排序候審,惠請考慮轉送其他倫審會。

參考網頁:https://ord.ntu.edu.tw/w/ordntu/EthicsNews_2603181747242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