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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長庚大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績優人員」甄選,敬請各部門推薦及自薦。

一、依據本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績優人員獎勵辦法」辦理。
二、請各部門推薦/自薦之人員於114年7月31日前填具申請表,並備妥相關佐證資料,將申請表以書面及e-mail方式逕送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俾利後續審核作業。
三、凡獲選之教職員工,將致贈獎狀及獎金伍仟元整,本(114)年審查將於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中進行。
四、書面資料以內部信封送至學務處諮商輔導組;電子檔請傳至ssyao@mail.cgu.edu.tw
五、申請書位址:性別平等教育專區→下載專區→其他申請表單→長庚大學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績優人員申請表(含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