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5月9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教育部訂定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2.0,請各校據以規劃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其中在教育人員與師資培育的具體作法中訂定:「教育人員與性別平等業務承辦人員每學年應完成3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教學實務之在職進修課程。」
三、本校性平會業於111年4月1日會議決議自「112學年度起,每位教師每三年至少完成2小時線上性平研習之認證機制」,人事室業於「獎勵教師改進教學研究要點」第二章第八點第三項中訂定:「教師參加教學提升活動時數中,若包括性別平等研習課程2小時,再加核給1分」之獎勵機制。另職員工滿3小時晉升考試加分。
聯絡人:學務處諮商輔導組姚思萱(分機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