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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中心設置辦法950419簽呈核淮960510 95學年度第2學期校務會議通過

第 一 條  為提升本校教師教學品質,結合校內教學資源,成立教學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 二 條  本中心任務如下:

      一、強化教學研究與評鑑,包含教學成效評量。

二、提供課程諮詢和教學服務,包含教學技巧或教學法改進。

、協助教師發揮學科專業的水準,提昇高等教育品質,以提升本校聲譽。

四、協助教師熟悉教學媒體設備、有效運用教學資源,包含教材資料、設計和製作。

第 三 條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兼任,負責統籌規劃提昇教學品質之各項事宜,任期三年。下設教學促進發展組及教學評鑑組,各組設召集人一人及職員若干人。

第 四 條  本中心各組工作內容如下:

一、教學促進發展組:工作內容包含二大類

      (一)教學科技工作包含視聽媒體教具製作、應用,與軟硬體教學的介紹和諮詢服務及推廣教學科技服務。

(二)專業成長工作包含

1.新進教師訓練

2.教學研討會或工作坊

3.教師教學專業發展服務

4.在碩博士班開授教育課程培養各系所優質教學助理儲備人才。

二、教學評鑑組:定期辦理教學回饋意見調查,協助教師自評和教學評鑑相關工作。

第 五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希參照教育部相關法令及本校學則等規定辦理。

第 六 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