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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校「研究計畫聘用人員管理要點」部分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規章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聘任核簽流程,並敘明敘薪程序及各項經費來源。
(二)增列特別臨時加班類別,並修正加班換休最小單位及換休未休畢可發工資等規定。
(三)配合114年度基本工資調漲及國科會調整研究計畫人員待遇,修正「研究計畫聘用人員薪級表」,並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
二、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