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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教育

推廣教育:專兼任教師開設推廣教育班次之鐘點費和相關規定

1.推廣教育開辦種類

包括學分班及非學分班二類。學分班課程及上課時數必須符合「大學法」及「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相關規定。開班形式可採「專班」或「隨班附讀」,教學形式除了傳統的上課方式,也可以採取校外教學、遠距教學及境外教學的方式。提案作業時程為每年四月及十一月填寫計畫書,繳交自己所屬單位匯整後,提案至推廣教育組。

2.推廣教育經費編列原則

●以自給自足原則,收費標準各單位自行擬訂,並依「推廣教育收支計算表」編列經費預算。

●若有收入少於支出之虞,且各單位推廣教育基金專戶已無足夠之餘額時,應在收支計算表說明處理方式,以備「推廣教育審查委員會」審查。

●各班次課程結束後,應由開班單位核算實際收支計算表,並附相關會計憑證送會計室審查。若有結餘,結餘款60%撥入開班單位推廣教育基金專戶內,結餘款40%撥入各院推廣教育基金專戶內。各單位若為推廣教育執行需要,得自本專戶支出。

●各類推廣教育班次教師鐘點費,專班全部收入扣除15%校管理費及其他成本後之剩餘提撥80%為鐘點費(包含5%課程規劃費),隨班附讀學分費收入提撥50%為鐘點費。

3.推廣教育相關法規及計畫書範本

●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推廣教育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推廣教育授課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準則

●學分班計畫書

●非學分班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