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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具外國籍之華裔學生】簽證(Resident Visa)

已持有有效期限內居留證(如僑大、直升研究所等)或臺灣身分證者,毋須辦理簽證。

【澳門學生】澳生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澳門)/領務/外籍人士簽證 https://www.teco-mo.org/cp.aspx?n=9CC7D9EF47DBFA58

外籍人士申請中華民國(臺灣)簽證須知

1.申請人須親自前來澳門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

2.服務時間:

收件: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

發件: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3.處理時間:

居留簽證及特殊案件:依個案通知領件,無速件服務。

4.申請簽證應備文件:

應繳文件

說明

1.簽證申請表

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2.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3.護照正本及影本

1.護照效期須為六個月以上且有空白頁。

2.請影印含照片在內之護照基本資料頁。

4.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及影本一份

1.繳驗最近3個月內由衛生福利部指定外籍人士體檢國內醫院或國外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國外健檢證明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

2.檢查項目體檢醫院請參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5.分發通知書正本及影本

1.申請人必須依據「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經由僑務委員會審查具有僑生資格後,並經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分發就讀學校之僑生。

2.須持由教育部或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核發之分發通知書。

3.在學僑生申請改辦居留簽證須另檢附在學暨已註冊證明及在校成績單。休、復學僑生則須另附休、復學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6.國外最高學歷證件(含畢業證書及歷年成績單) 正本及影本

須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倘原文件為中文、英文以外之語文,應附中文或英文譯本連同原文件併經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經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

7.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1.視個案審查需求而定 (例如:財力證明、來台目的證明、來臺關係人保證書、父母同意書、原監護人同意書、無犯罪紀錄證明…等審核所需相關文件。

2.於國內申請者,須加影印最近一次來臺之簽證頁及入境戳章頁。

5.外國護照簽證規費收費數額(只收澳門幣現金):

持美國護照以外之所有國家護照者:單次居留簽證費:澳門幣約536元

持美國護照者:一般簽證事由之單次停留、多次停留或單次居留簽證相對處理費:澳門幣約1,299元

速件處理費:按申請簽證類別之費用加收50%


請參閱 https://www.teco-mo.org/cp.aspx?n=9CC7D9EF47DBFA58&s=A0CDA88F684A9EAB

港澳生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居留證辦理方式比照僑外生,請使用外國護照入出境臺灣,不能使用港澳護照!

請務必使用外國護照(非港澳護照)及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入臺,於入境後15日內換發居留證(ARC)!

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電話:(+853) 2830-6289#2、E-mail:mac@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