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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校「約聘行政人員管理要點」部分條文,請查照。

說明:
一、規章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約聘行政人員任用條件,並明訂敘薪程序。
(二)明訂參加年終考核條件及續聘晉級說明。
(三)增列特別臨時加班類別,並修正加班換休最小單位及換休未休畢可發工資等規定。
(四)增訂業務貢獻(或疏失)之加扣點規定。
(五)配合114年度基本工資調漲,修正「約聘行政人員薪級表」,並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
二、檢附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