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處-校外經費公告】教育部114年度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開放申請
發布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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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透過國際合作計畫,選送學生海外實習(不含大陸地區及港澳),促進學用合一與職涯輔導
二、 選送學生資格
1. 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於臺灣,鼓勵選送原住民及新住民子女,並得遴選他校學生。
2. 限制:同教育階段未曾獲補助,且不得領取其他政府出國補助。
3. 語言要求:以等同多益 700 分以上為原則,英文檢測考試依照本校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辦法所訂。
三、 實習國家
1. 選送學生赴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不丹、斯里蘭卡、紐西蘭及澳洲等十八國之一者,僅限申請「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
2. 赴其餘國家者,僅限申請「學海築夢計畫」。
四、 本校作業流程
1. 一月底(前):計畫主持人將計畫書送所屬系所辦公室進行審查。
2. 二月底(前):學院將審查通過名單、計畫補助優先次序及經費等,一併繳交至國際處。
3. 三月底(前): 國際處召開校級會議完成校內「學海築夢計畫」複審及排序,以及「新南向學海築夢」複審,並函送教育部申請。
4. 第二次甄選將視教育部通知開放作業。
五、 結果公告
教育部預計於114年5月31日公告補助名單。學海築夢計畫,由國際處於教育部公告後兩周內召開校級審查會,分配各子計畫實際補助金額;新南向學海築夢補助金額由教育部核定。
六、 相關資訊
1. 校內各階段詳細說明及相關表單,請參閱國際處網站:
https://www.cgu.edu.tw/oia-ch/Subject?nodeId=15728。
2. 教育部國內大專院校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
3. 114年教育部學海計畫-要點說明簡報及系統操作說明簡報下載網址: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news.detail/sn/376
公告單位:國際事務處-校外經費
承辦人:張又仁
聯絡分機:409-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