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二、 選送學生資格
1. 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於臺灣,
2. 限制:同教育階段未曾獲補助,且不得領取其他政府出國補助。
3. 語言要求:以等同多益 700 分以上為原則,英文檢測考試依照本校英文畢業門檻實施辦法所訂。
三、 實習國家
1. 選送學生赴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
2. 赴其餘國家者,僅限申請「學海築夢計畫」。
四、 本校作業流程
1. 一月底(前):計畫主持人將計畫書送所屬系所辦公室進行審查。
2. 二月底(前):學院將審查通過名單、計畫補助優先次序及經費等,
3. 三月底(前): 國際處召開校級會議完成校內「學海築夢計畫」複審及排序,以及「
4. 第二次甄選將視教育部通知開放作業。
五、 結果公告
教育部預計於114年5月31日公告補助名單。學海築夢計畫,
六、 相關資訊
1. 校內各階段詳細說明及相關表單,請參閱國際處網站:
https://www.cgu.edu.tw/oia-ch/
2. 教育部國內大專院校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網站:
https://www.studyabroad.moe.
3. 114年教育部學海計畫-
https://www.studyabroad.moe.
公告單位:國際事務處-校外經費
承辦人:張又仁
聯絡分機:409-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