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運
發布日期:2024/07/17
點閱 : 193
物品搬運說明
- 何種物品可申請搬運
- 資料繳交
2.固定資產減損佐證資料表
3.物品照片(有帳物品需有清楚資產編號)
- 收件期限
- 搬運方式(委內?委外?)
2.委外搬運由總務處提供委外廠商之報價單或證明文件。
如搬運物品有貴重儀器,請申請單位提供原廠搬運報價。
- 何時可確認搬運單是否成立
2.請申請單位主管(一級主管)確認是否同意搬運後將資料繳回至總務處(註:如搬運金額逾2萬元以上,申請單位須提供校長核准之簽呈)
3.後續總務處負責人會與申請單位確認預排搬運日期,有帳物品須請申請單位事先完成資產報廢除帳程序才可進行搬運。
物品搬運流程

承辦人
承辦人:陳加翰 分機:5036 E-mail:jahm69@mail.cg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