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用品借用

  • 資料繳交
1.總務處下載專區(其他)總務用品借用單
2.核准之簽呈或學生活動申請單

  • 收件期限
應於活動前1~2日將資料送至總務處(陳加翰)

  • 借用與歸還方式
由總務處專人聯絡並安排借用與歸還之詳細時間和地點

  • 其他注意事項
1.如物品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2.須確實遵守歸還日期


承辦人:陳加翰

分機:5036

E-mail:jahm69@mail.c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