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繳交 1.總務處下載專區(其他)→總務用品借用單 2.核准之簽呈或學生活動申請單 收件期限 應於活動前1~2日將資料送至總務處(陳加翰) 借用與歸還方式 由總務處專人聯絡並安排借用與歸還之詳細時間和地點 其他注意事項 1.如物品有毀損,需照價賠償 2.須確實遵守歸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