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獎徵文】「第十八屆長庚文學獎」徵文比賽,收件至10/12(日) 24:00止,歡迎本校同學踴躍參加!
§ 第十八屆 長庚文學獎徵文比賽 §
壹、 主辦單位:長庚大學
貳、 承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
參、 舉辦宗旨:為提升本校學生文學創作風氣,以厚植人文素養、強
化長庚辦學精神及職場倫理、涵泳道德情操為宗旨
肆、 參加對象: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但應屆畢業生於6月底前投稿,仍具參賽資格
伍、 徵稿項目:
(一) 短篇小說組:五千字至二萬字
(二) 散文組:二千字至四千字
(三) 新詩組:四十行以內(含空行)
陸、 獎勵:
(一) 短篇小說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二萬元,獎狀一幀
第二名: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幀
第三名: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狀一幀
佳 作:三名,獎金每名參仟元,獎狀一幀
(二) 散文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幀
第二名: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狀一幀
第三名:一名,獎金六仟元,獎狀一幀
佳 作:三名,獎金每名貳仟元,獎狀一幀
(三) 新詩組
第一名:一名,獎金一萬元,獎狀一幀
第二名:一名,獎金八仟元,獎狀一幀
第三名:一名,獎金六仟元,獎狀一幀
佳 作:三名,獎金每名貳仟元,獎狀一幀
收稿事項:
(一)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2日(日) 24:00截止。
(二)收件地點:管理大樓八樓通識教育中心「人文科教學觀摩室」或擲入本中心信箱區「文學獎投稿信箱」。
(三)收件規格:文稿不得書寫作者姓名或筆名,請以word檔A4規格直式橫書,文字請使用標楷體(12號字)書
寫,並填寫活動網頁下載之「報名表」。
(四)投件方式:兩項擇一
1、紙本報名:紙本作品一式三份,填妥報名表,連同電子檔(光碟)逕交或郵寄本中心「文學獎投稿信箱」。
2、電子報名:傳送作品、報名表(需含照片圖檔)電子檔至:D000017210@cgu.edu.tw,以收件電腦時間為準。
為避免可能疏失,上述投件方式必須收到承辦單位回覆通
知,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篇數限制:每人限投二組,每組限投一篇。
(六)電子檔規則:舉例如下
1、報名表: 中醫一 李大明 報名表
2、作品檔:中醫一 李大明 實習日記 新詩組
(七)來稿請於信封註明「長庚文學獎徵文稿件」、投稿人「姓名」及「應徵項目」,無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柒、 評選方式:邀請各專業教授及作家擔任評審委員。
(一) 初審:114年10月下旬完成。(論述組初審即完成決審)
(二) 決審:114年11月底前完成,採公開決審評委會議方式進行。
捌、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承辦單位保留修改徵文及活動辦法之權利。
(二) 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多投或修改得獎舊作,且須未曾發表者,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代筆或抄襲等,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並需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決審委員決定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額。
(四) 預定於12月舉行頒獎典禮(確切時間將公佈於活動網站),得獎者未到場,且未請人代理出席領獎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
(五) 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生活照及得獎感言,需於規定時間內完成繳交。
(六) 得獎人獎金依本國稅法規定需扣繳所得稅(稅額以當年度財政部調整公佈為準);另因應政策規定,個人所得總獎金超出新臺幣二萬元(含)者,亦代扣1.91%作為健保補充保費。並由得獎人提供獎金收據所需之印花稅票。
(七) 有關長庚文學獎最新消息,請至通識教育中心-文學獎網頁查詢或洽聯絡人通識教育中心人文藝術學科楊志華助理(分機3588,電子信箱:D000017210@cgu.edu.tw)。
附件一 第十八屆長庚大學文學獎徵文比賽 報名表
附件二 第十八屆長庚文學獎徵文比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