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九十七年度中秋節福利品費每人500元,援例提供企業內產品及禮品兌換券供同仁選購。
二、 發放資格:
(一) 登記及發放時均在職之正式從業人員(含專任研究助理),登記名單與品項請見MIS福利品登記電腦作業。
(作業代號L0NBRW01 LDNBRW09 F0NBRW11)
(二) 年節前一個月到職者,一律發放禮品兌換券,請於福利品發放時15日內辦理補發申請(如附件)。
三、各單位承辦人員,請於7月10日前輸入完畢(登記禮券者,亦務必登錄MIS以利福利品發放作業)。
四、福利品超額登記扣款上限為10,000元,超額部份由薪資扣款,未達標準金額者,恕不退費。